[重要公告]本院獎勵學生出國參訪補助申請暨報帳注意事項及相關表格修正通知!

依據行政院修訂之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本院修改出國參訪補助申請暨報帳注意事項及相關表格,說明如下:

1. 申請暨報帳注意事項修正如附件1,請務必於申請前詳閱內容。

2. 行政院修正之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如附件2,請受補助學生務必使用修正後之報告格式。

3. 依據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出差人需於出國前提出預計支用之行政費申請(包含執行公務所必要之資料、報名、註冊、郵電、翻譯及運費等費用),至院報帳時需檢附已核示之簽。相關表格如「附件3-國外出差預計支用行政費核示簽」。

4. 依本院補助辦法,受補助學生返國後,應繳交出國報告並參加本院舉辦之研習成果發表會,報告研習成果及分享研習心得。紙本報告需包含:會議的規模與重要性、參加會議經過、個人的口頭報告或Poster內容、與會心得,以及在會議中所聽到的演講內容。格式請依照「附件4-原科院獎勵學生出國參訪報告格式」撰寫。